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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根据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笔试成绩和我委各职位报考人数,我们确定了2004年公务员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
1、严格按照各职位考生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分别确定人选;
2、每个职位确定人选的比例为1:4;
3、所有面试人选分数必须通过国家总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
二、面试人员的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12日下午5时前以电话形式与我们进行确认。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也烦请告知,谢谢!
2、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考号、成绩、报考职位、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是否有基层工作经验等;社会在职人员还将核对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北京户口等。
3、请所有面试考生将报名表、推荐表2月10号前寄到我单位,通讯地址为:北京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邮编100824,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报名表”。
4、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如果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我委只组织面试(外事司021、022职位除外),不再进行笔试。
2、面试时,加一轮英语口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Word 和Excel的运用),测试成绩供确定录用人选时参考。
3、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准考证、1寸彩色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公务员成绩通知单、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等材料;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工作证以及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咨询电话:
010-68502872,联系人:綦(qi)树利。
Email: qisl@sdpc.gov.cn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也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考录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
二○○四年一月六日 |